2005年5月6日,星期五(GSM+8 北京时间)
浙江法制报 > 第三版:世相 改变文字大小:   | 打印 | 关闭 
私刻假公章骗取售房款
王光珊 吴励光

  假冒售楼小姐实施诈骗的陈姓女子近日被洞头警方抓获,现已被依法刑拘。
  陈某系洞头县元觉乡人,38岁,文盲,据其交代,她见洞头近几年投资买房的人较多,于是就萌生了冒充乐清市东方房地产公司工作人员,以内部低价为诱饵骗取购房款的念头。
  今年3月21日,在陈某处订购期房的洞头曾先生到乐清市东方房地产公司洞头育才花苑项目部闲聊时,说自己也在该公司订了一套期房,房价为1300元/平方米,并已交了部分购房款。每平方1300元?而该公司的售楼价都在2400-2500元/平方米呀,其中有诈!曾先生听说后赶紧用手机与陈某联系,可传来的只有“你拨打的电话已停机”。
  洞头警方接到报案后,迅速组织警力全力侦破,经查:2004年上半年,陈某以购房为由多次到乐清市东方房地产公司洞头育才花苑项目部了解情况,向负责售楼的曾某索取了名片以及期房样图。然后她到刻字店私刻了乐清市东方房地产实业有限公司印章、财务专用章和曾某的私章,伪造了收款收据。万事俱备之后,陈某就虚称自己可以以内部低价1300元/平方米的价格出售育才花苑期房。听到消息的曾先生在看了陈某出示的名片、育才花苑期房样图、印章和购房发票后,信以为真。就这样,在近半年时间内,陈某以交购房定金和购房款为由,分4次从曾先生处骗得人民币75000元。